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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nday, November 26, 2007

持 牌 人 破 產 失 去 持 牌 資 格

持 牌 人 破 產 失 去 持 牌 資 格
一 名 地 產 代 理 宣 佈 破 產 , 紀 律 委 員 會 經 仔 細 考 慮 各 方 因 素 後 , 認 為 他 並 非 繼 續 持 有 地 產 代 理 牌 照 的 適 當 人 選 , 決 定 撤 銷 他 的 牌 照 。

該 名 代 理 加 入 地 產 代 理 行 業 祇 有 數 個 月 。 他 聲 稱 在 入 行 前 曾 經 營 零 售 生 意 , 但 因 生 意 失 敗 久 下 巨 債 , 之 後 以 信 用 卡 應 付 債 務 , 最 終 亦 無 力 償 還 , 為 逃 避 收 數 公 司 的 纏 擾 , 於 是 自 己 申 請 破 產 。

這 名 代 理 向 委 員 會 表 示 , 以 他 的 年 齡 及 學 歷 , 及 當 前 經 濟 市 道 , 很 難 再 找 其 他 工 作 , 希 望 能 繼 續 從 事 地 產 代 理 工 作 。 他 亦 向 委 員 會 承 認 , 他 申 請 破 產 後 一 直 採 取 觀 望 態 度 , 未 有 參 加 資 格 考 試 或 報 讀 任 何 備 試 課 程 。
《 地 產 代 理 條 例 》 明 確 規 定 , 監 管 局 決 定 某 持 牌 人 是 否 適 當 人 選 時 必 須 考 慮 其 是 否 破 產 人 士 , 以 保 障 消 費 者 。 如 委 員 會 認 為 該 持 牌 人 並 非 繼 續 持 有 牌 照 的 適 當 人 選 時 , 將 會 撤 銷 該 人 所 持 的 牌 照 。

申請破產流程

申請破產流程

1首次律師面談費用全免、不做不收費
2文件於三數天內填妥、火速入紙法院,如情況急需,可即日入紙法院
3知會破產管理署申請破產一事
4入紙後發信告知所有債主申請破產一事
5知會申請人破產聆訊日期
6律師代表出庭
7取得法庭破產令
8四至八年破產令自動解除(一般破產有效期四年,如破產者與破產官或債權人不合作可向法庭申請延長至八年。)
破產後的生活限制
1收入交破產受託人處理,除生活費外,用於償還債項
2不能出任專業人士如會計師和律師、接管人、受託人、太平紳士、公司董事或參與公司管理
3名貴物品例如豪華家具會變賣,只可用普通家具
4不可過奢侈生活:例如是搭的士、上夜總會、遊埠、大魚大肉、買名牌衣物
5不可自費出國旅行
6不可替已購買的人壽儲蓄保險供款
7交代清楚破產人的資產和負債後,方可自由出入境
8出境須事前將行程、住處和聯絡處通知破產受託人,及在破產受託人指明的日期或期間內返港
9須對前五年內或更久之資產轉移作交代
10含欺詐成份轉移資產屬犯法,會被起訴
11不可買居屋
12信貸100元或以上的,事前需披露其破產身分
負資產申請破產四年後重生



假如負資產情況嚴重者應自行申請破產,因為即使供款到老只換回零資產,一生辛勤到老沒有絲毫積蓄,實在是一件非常可怕的事。

目前假如負資產達二百萬元者,其廿年供款,每月都要供款不少於一萬五千元,廿年後連本帶利供掉三百萬元,但到時只是得零資產,因物業與尚欠銀行貸款僅可相抵,可則這廿年就要負擔更高的供款,在減薪裁員聲此起彼落之際,亦很易因斷供而被迫破產,那豈不是平白浪費時間與金錢,不如早些申請破產。假如及早申請破產,一般情況在四年後就可獲重生,到時隨生活質素可獲提高外,亦可有自己的積蓄。

破產不是解決方法, 唯有債務重組

破產不是解決方法, 唯有債務重組


一日三十次全是謾罵式的追債電話、專人上門叫罵、匿名的死亡暗示恐嚇、在居所附近噴漆等,都是時下收數公司的追債伎倆。所做的一切都是以不勝其煩為手段,以達至追收債務的目的。而目前許多欠債人自行申請破產,亦是由於不勝其煩,收數公司的絕招都可謂弄巧成拙。今年首八個月的自行破產申請接近六千宗接近去年全年破產人數的一倍,有律師行有見及此成立破產網站,此網站開始服務僅一個月,已接獲三十宗破產申請案。


律師強調,這個網頁並不是教人藉破產走數,只是給無選擇的人多一條可走的路,多一個破產的人總好過多一個人自殺。在過去兩三年自行申請破產者當中,絕大部分是因信用咭或私人貸款出的問題,而未來相信這部分仍會持續,但負資產申請破產的數量相信會逐步增多。

阿Joe離開學校踏入社會工作三年,由於工作表現良好,薪酬由入職時的九千元大幅跳升,兩年下來薪酬已有一萬五千元,加上早兩年科網熱潮,還找到一份科網公司的兼職,兩份加起上來有兩萬七千元,算是非常豐厚的收入。

欠咭數五十萬收數佬臨門

那時在耳濡目染下就跟公司的大哥們炒起股票來,開始還有些錢賺,不過隨著科網泡沫爆破,股票投資大幅眨值,與此同時科網公司又大幅裁員,阿Joe就首當其衝,被裁初期由於有遣散費生活還過得去,而阿Joe又不忿在股票市場大幅虧損,於是就繼續追買,不過市道就一天不如一天,一方面在股市上不斷虧蝕,另一方面阿Joe又繼續兩份收入時的生活標準,因此阿Joe很快就累積了一張又一張的咭數,在同事的介紹下阿Joe終於走進了財務公司,相等於薪酬四倍的貸款輕易到手,阿Joe一部分還了貸款,另一部分又拿去投資翻身。來得易去得更易,一間又一間的財務公司,一年下來阿Joe欠下了信用咭與私人貸款合共五十萬,即使是最低還款額,阿Joe每個月都要繳交約兩萬元,大大超出了他的現有收入,越來越感難以應付,而先前靠新貸款來填數,慢慢已沒有新貸款公司可借,阿Joe連還款也出現問題,貸款公司的追數員逐漸為收數公司所代替,而收數佬臨門的惡夢終於來臨。

萬五元請律師代申請破產

不停的電話滋擾,接著下來是一些暗示式的恐嚇,在門外叫嚷,令阿Joe的家人不得不報警,不過報警的效用並不大,騷擾行動仍然持續。阿Joe在不勝其煩之下,偶然在網上發現一個破產網,該網告訴他破產並不可怕,於是他便主動約會律師,了解申請破產的手續,聽罷解釋後就決定申請,他向家人借了一萬五千元,就交由律師代辦,當申請入稟後,律師第一時間向各債權人發出破產通知,自此收數公司就銷聲匿跡,阿Joe破產後雖然有許多限制,不過對其生活不單談不上影響,心情反而輕鬆多了,他再也不需為應付到期的債務而煩惱。另一方面由於再也借不到錢,他理財亦更見謹慎,只要等到破產令自動解除之日,阿Joe就可以重新做人,不過阿Joe要付出的代價就是今後也很難再申請貸款,這對阿Joe到底是好事還是壞事也難以定論。

目前申請破產的人數激增,排期上庭大概需要三個月的時間,而申請手續並不複雜,而且一切都是由律師代辦,而最重要的是給予因舉債而走投無路者一條自身的路。謝氏又批評時下銀行濫借,信用咭的信用額竟然可以高達十萬元,而工作一年半載的青年輕易可以借得以十萬計的資金,難道銀行在這些破產個案中無需付上丁點的責任嗎?

而破產基本來說是終身信譽破產, 若閣下對於當初的行為以有今天的一日而感後悔的話還不遲, 盡自己責任做債務重組, 辛苦幾年, 保住終身信譽已對日後有很大的幫助 !

Tuesday, November 13, 2007

信用卡結欠

香港人信用卡結欠問題嚴重,最新數字統計,平均每一個香港人擁有3張信用卡或以上,而每10人當中就有過半數既人結欠卡數.申請信用卡對於香港人來說真是無處不在.

根據最新研究報告數字顯示,去年仍然有7成的大學生有超過3張信用卡,更有近成因唔唔覺的情況下欠下10萬或以上卡數而選擇申請破產.大學生本來就是無產的,何來可引致破產呢! 是否因為那些銀行對大學生信貸的放寬而引致今時今日既香港人欠下巨額卡數既人愈來愈多 ?

近年各銀行或一些財務機構推出不同既優惠去吸納市場,希望吸引更多不同人士申
請, 例如近期非常流的免息現金分期,有些連手續費都不用,的確吸引. 話雖如此, 倘若閣下忘記還款, 又是另一個世界了. 因為過期之欠數, 會視作卡數結欠處理, 將會收取與信用卡相當之利息或更多.基本上與貸款並無分別.在這麼著數既情況下, 很多人便不知不覺一張又一張地申請; 或一些給新客戶的迎新禮品去吸納新客戶.

香港人頭上一個貪字.往往會因為一些小便宜而心動,如果閣下之財政管理得好, 這些信用卡的優惠的確是一個優惠. 但若果本身因經濟有問題或難題需要解決而去申請信用卡的話,百分之九十九既人都會事倍功半.最後可能都是得不常失.

Saturday, November 10, 2007

超級債務重組 SDRP

超級債務重組 SDRP
超級債務重組 SDRP 是債務重組 DRP 的化身, 但注意這不是一種正式方案去幫欠債人解決問題. 它是行用法例的不足之處以及心理戰來換取個人信貸之誠信, 以達至減低每月還款, 加長還款期, 這叫做超級債務重組 SDRP. 是一種想像不到的絕技 . 但亦有利弊 . <請看到尾>
  • 1.首先欠債人向法庭申請破產, (注意其實申請破產不一定要經律師, 個人自行處理已經可以, 但因文件太多及步驟非常繁複, 更要到法庭宣誓, 所以近100%既欠債人申請破產時都會選用律師代表) 申請之後只是宣誓, 代表向法庭已經正式入紙排隊. 放心, 因為距離法庭正式宣佈破產令生效還有一段時間, 一般大約4-6個月不等, 更會長至有機會9個月左右或以上.

  • 2.在這段入紙申請破產之後之等候期, 欠債人之代表 (律師或顧問代表)要好好把握這段時間代表欠債人向債權人盡快商討一個還款方案.

  • 3.為何可以這樣做 ? 因為法庭未正式宣佈頒發破產令前, 欠債人只是盡最後努力及其責任, 向債權人提出最後的要求. 因為還款始終都是欠債人的責任

  • 4.通常在這情況下, 債權人接到欠債人的要求後都會作最後考慮, 因為一旦正式頒布破產令之後.欠債人便沒有任何法律上既還款責任, 正因這樣, 大多的債權人都會接受欠債人的提出. 從而成功地重整債務, 減低每月還款.

  • 5.當所有債權人都得到同意新的還款方案之後, 而法庭又未正式頒布破產令之前, 便立即向法庭取消申請破產, 所以這就是超級債務重組 SDRP.

好處 : 避免破產, 最有力與債權人洽商新的還款方法, 在申請破產後 及 法庭又未正式頒布破產令之前的這段等候時間, 欠債人向所有受法律監管的公司,銀行或機構都可停止還款, 可得到長達大約半年的解脫期.

壞處 : 雖然到最後都會取消申請破產, 法庭收回頒布破產令. 但申請紀錄會留下. 對於日後信貸紀錄會有好大的影響. 取消申請破產令, 但不能取回申報破產的費用.

個人自願安排 IVA 步驟

第1步: 委派代名人和資產負債表
債務人必須找一位代名人,實施和監督 IVA 。根據《破產條例》,代名人是指破產官理處處長或那些因為其經驗和資格緣故,法院認為他適宜履行IVA的任務。因此,代名人必須擁有《無力償債事務》上的充足經驗,兼且必須對《自願安排》和破產法律具備充份掌握,才足以擔任代名人的任務。債務人必須提交一份資產負債表和收支賬 目,如果債務人已經破產,除非代名人提出要求,他是無須備擬這等賬目。

第2步: 債務人須擬備方案
方案是一份還款計劃書,敘述債務人如何攤還債權人的債項,或如何與債務人作為妥協。方案內容涉及如何處理債務人的資產和負債、他的收入和支出。債務人幾乎必定要向他的代名人進行諮詢和取得協助。代名人會深入和全面地考核你的償債方案。債務人有意進行個人自願安排,便可以向法庭申請為期14天的臨時命令 。

第3步: 臨時命令和代名人報告書
在債務人擬備妥當方案後,代名人會將之提交法院,代名人會在報告書內建議是否應該召開債權人會議,如果要召開,會建議日子、時間和會議的地點。 如果法庭下令召開債權人會議,法院會將延續臨時命令,致令債權人可以進一步考慮債務人的方案。 代名人在報告書內是有可不建議召開債權人會議的。律師代表你出庭提出申請,取得臨時命令 ,用以召開債權人會議,也是你的法律代表和顧問,沒有臨時命令,便沒有 IVA可言 。而法院會深入和全面地考核你的償債方案,若申請未能符合法例和案例要求,可拒絕頒佈臨時命令,沒有臨時命令,便沒有 IVA可言 。

第4步: 債權人會議
如果法庭下令召開債權人會議,代名人會依照命令召開債權人會議,債權人會議將決定是否接納還款方案。還款方案可於債權會議中進行修改,因為涉及修改可能相當之大,債務人務須出席債權人會議,通過接納還款方案,必須取得會議出席人士中的超過3/4債權數額,債權人可以用授權委托代表出席會議。如果債權人會議接納還款方案,該方案將對所有曾收到會議通知和出席會議的債權人具備約束力。



如果債權人會議否決還款方案,債務人便喪失最後機會,必須面對破產。


第5步: 實施和監管已通過的 IVA
經由債權人接納了的IVA,將被視作由債權人會議當時生效,代名人會按會議所接納了的方案實施和監管該還款方案。任何已有破產的申請,如因臨時命令被暫停,會於代名人知會法庭有關的會議結果的28日後失去效力。法院可以在這情況下有條件或無條件地宣佈破產令失效。

IVA需要律師和會計師之協助

根據破產(修訂)條例,IVA申請需由一位法院認為有經驗及資格勝任執行與IVA有關的職務的人(專業人仕例如執業會計師)擔任代名人。代名人會協助申請人草擬還款建議,與銀行及其他債權人交涉,促使超過總債金額75%以上之債權人同意,通過一份債權人和申請人都認為可行的還款建議書。但是由2002年9月開始,破產管理署署長便不再接受擔任代名人的職務。因此,你只能找私人執業者擔任代名人。
而律師之服務範圍包括以下各項:a. 法律諮詢;b. 草擬及準備還款建議、資產負債說明書、申請IVA的誓章、委任代名人通知書、會議主席報告等法律文件;c. 上庭申請和取得臨時命令;及d. 出席和舉行債權人會議等等。
IVA的程序並不簡單,但若有律師和會計師的專業知識,可以協助申請人成功進行IVA。你的責任是要提供正確的資料,由會計師替你分析債務和草擬還款方案,而律師向你提供法律意見,草擬誓章和代表你出庭取得法庭命令。
第一階段

預計時間(由提出申請日起計)
債務人提供有關債項資料,由會計師作代名人擬定還款建議書
第 1 日

到律師樓宣誓,由代表律師將臨時命令申請書呈送法庭存檔。
約 2 星期

第二階段
法庭聆訊,頒佈臨時命令。
約 3 個月
刊登債權人會議通告(中英文報紙各一份)
約 3 個半月
舉行債權人會議
約 4 個月

第三階段
超過 75%債主於債權人會議當日通過接受還款建議書,自願安排實行。

如果債權人會議否決還款方案,債務人便喪失最後機會,必須面對破產。

個人自願安排 IVA

IVA是根據香港法例第6章第20條下,透過認可之法律代表,因應債務人的個人及財務狀況,向法庭及債權人(如銀行和財務公司等等)提出新還款方案,並召開債權人會議就該方案進行協商。達成新還款協議後,債務人依據新方案將債項完全清還,避免破產

進行IVA後,不但減輕經濟及心理負擔,更可避免破壞信貸聲譽及影響工作。 您只須交齊文件,10-14 天內可安排到律師樓宣誓,並在翌日通知債權人(如銀行和財務公司等等),大大減少不必要的債務追收公司給您的煩惱。

較長年期之還款方案,一般適合債權人三個或以上、欠債較大的債務人,但費用相對昂貴,需繳付律師費。但有人說能處理成功,"有咩所謂 ! ", 說就天下無敵,但 "俾錢", 就無能為力, 所以 IVA 是好的, 但都不是所有人合適所採用. 一般常見收取服務費為債項的最少百分之二十 至二十五, 若欠債50萬, 即大約10萬至13萬作為成功收取的服務費, 對於大部份的欠債人, 每月的開支都是十分吃力, "成 10幾萬, 有就不會有今天了 !


所以對於沒錢淨的你而又欠下債項, 而銀行亦一次又一次咁拒絕你, 那應怎麼辦 ?

IVA是會通過雇主得悉, IVA 才開始進行. 那麼, 一些不願給公司知道的人又可以怎麼辦呢 ? (下回分解)

債務重組 DRP


債務重組 以獨立商討與債權人磋商新的還款金額、年期及息率等,從而令債務人舒緩債務負擔,避免破產,重新開展新生活。


  • 好處:
  1. 大副減少需付的利息
  2. 不會有破產身份或記錄
  3. 費用較少毋須支付律師及會計師等費用
  4. 定息定額還款
  5. 所需時間較短

其實債務重組對於所有欠債人來說,只是一個專有名詞而已,但是否對於每一個個案都有幫助 ? 不是. 在早幾年,債務重組十分流行.當時可能因為經歷97之後,每個生意人都周身傷痕,一些銀行便出現了債務舒緩計劃 DRP,就是由欠債人跟每一債權人商討還款方案,希望在每月供款減至最低.(但大家遺忘了一點,就是這債務重組非常另人討厭,因為需要跟足整個程序去申請的人才會有機會獲得批准.很多人因為程序錯誤去申請而引致紀錄不良.慢慢便出現了一些公司專門負責幫人處理債債務重組.

但若果欠債人有多個債權人的話,經過債務重組後不是一定代表已經雨過天晴,因為在審核的過程中每一個債權人都是獨立商討的,所以往往得出的結果是不一致.還款期由6-過百期都有.這樣對於有超過3個債權人的欠債人來說,雖然每間供款減少了,但對於日後每月去處理十分混亂,而代表該欠債人洽商的公司 或 代表與銀行一次又一次的商討後,銀行會對於該代表的信譽慢慢減低.但這樣跟欠債人是沒太大影響.

但因過程複雜,文件太多,時間亦較長,所以市場便慢慢推出更多更方便的方案去處理,其效果有些遠遠比起債務重組優勝. 但因為債務重組不用律師做代表,故費用相對較少.所以各有利弊.

但能否一舉兩得,以致取得雙贏 ?

何謂雙贏局面 ?

(下回分解)

Friday, November 9, 2007

香港論壇日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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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lcome Everybody
係呢度我會想帶番一d曙光俾一d有債券既人
除了一些基本知識之外.更會帶大家脫離險境